法制網訊 記者馬競 實習生周宵鵬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近日下發《關於加強兒童微量元素臨床檢測管理的通知》,明確非診斷治療需要,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都不得針對兒童開展微量元素檢測;不宜將微量元素檢測作為體檢等普查項目,尤其是對6個月以商務中心下嬰兒。
  該通知規定,可根據兒童的臨床癥狀,開展有針對性的微量元素檢測,但要規範取血技術操作和保存流程,使用的儀器設備應當取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;開展兒童微量元素檢測的醫療機構要加強實驗室日常管理,保證檢測質量;各級各類醫療機構,如違規開展兒童微量元素檢測的,將被依法依規處整合負債理。  (原標題:河北叫停兒童非治療需要微量元素檢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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